丈夫入室盗窃,案发后潜逃3年不归。妻子通过网上聊天工具力劝丈夫投案,最终感动丈夫。17日,蕲春县公安局决定批准网上逃犯柳林(化名)取保候审,回家夫妻团聚。
2008年11月13日晚,柳林乘夜潜入漕河镇大河口村一村民家中,将30元现金和一条毛巾盗走。接警后,当地警方迅速展开了调查,发现横车镇柳林具有重大作案嫌疑。柳林随后潜逃。
11月的一天,柳林的QQ呈在线状态,并给妻子洪芳(化名)留言,说自己居无定所,希望给打点钱。洪芳告诉丈夫,只要他到任何一家银行取钱,都会被警方控制,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投案自首。柳林随即下线,自此后长时间没有和妻子联系。为此,洪芳天天通过QQ给丈夫发信息,劝其回家投案自首。
为打消丈夫的顾虑,洪芳还将派出所送到家里的《敦促网上逃犯回乡自首的通知》发给丈夫,告诉他只要投案自首在刑罚上就可以减轻处理。
妻子的努力没有白费,12月13日,柳林回到家乡,在妻子陪同下到漕河派出所投案自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