蕲春首设工程质量奖 营造行业发展好环境
1月20日,蕲春县政府采取鼓励建筑企业创优夺杯、升级进位的重奖措施,培育骨干企业,加快人才培养和引 ..
1月20日,蕲春县政府采取鼓励建筑企业创优夺杯、升级进位的重奖措施,培育骨干企业,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,为建筑业提供了发展平台,营造了行业发展的好环境。
该县规定,凡获国家“鲁班奖”、省“楚天杯”、市“大别山杯”、县“李时珍杯”的企业进行奖励;对县骨干企业的主项资质由一级晋升特级的、由二级晋升为一级的,也进行奖励。该县印发《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》,理顺了建筑行业管理体制,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。 蕲春县住建局出台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,进一步明确了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、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、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、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承担的质量责任。要求建筑物明显部位必须设置永久性标识牌,载明“五人姓名”。同时,加强重点领域工作监管,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和检查,通过对施工现场进行视频.监控,实现电子信息管理。(查献玉) 来源:黄冈日报 |